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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浙苏”十城市仲裁委员会负责人会议

 

  2005年11月15日—17日,“沪浙苏”十城市仲裁委员会负责人会议在宁波召开,本委张海平副秘书长和审理部金莉萍同志参加了本次会议。浙江省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周小平专程到会做了重要讲话,他对“沪浙苏”十城市仲裁委员会自发组织的这种务实的业务交流和研讨形式给予充分肯定。他说,与会的“沪浙苏”十城市在经济、地域、文化等方面存在诸多共性,十城市仲裁机构之间进行区域合作和交流,可以相互借鉴、学习,获得更多的收益,使仲裁事业取得更大的成功。
  本次会议各仲裁机构除了介绍各自的机构建设情况和办案情况外,还具体探讨了办案过程中碰到的带有普遍性的疑难问题。通过交流,大家基本上统一了认识,也明确了今后各自的发展方向。这次会议加强了“沪浙苏”十城市仲裁机构间的相互学习和交流,增进了彼此的友谊和凝聚力,对各地仲裁事业发展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会议最后顺利完成了移交,下一届研讨会将于明年在苏州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