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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仲裁中心与萧山区企业合同管理协会联合举办
房地产企业法律培训班,本委仲裁法律制度宣讲团成员为其授课
 

 

  杭州仲裁委员会萧山仲裁中心自2007年7月成立以来,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萧山区广大企业界人士的普遍欢迎。仲裁中心成立后,中心工作人员积极工作。为了进一步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扩大仲裁中心在萧山区的影响,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多、签订合同多、适宜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等实际情况,仲裁中心于8月9日与萧山区企业合同管理协会联合举办了房地产开发企业法律培训班。在培训班上,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法律制度宣讲团团长、浙江省省直律师协会会长、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主任郑金都律师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常见纠纷及其风险防范》专题讲座;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法律制度宣讲团成员、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罗思荣教授做《物权法的几个问题》专题讲座。专题讲座由萧山区工商分局党委副书记韩国庭主持;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处处长诸葛振福、杭州仲裁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刘凤泉、萧山工商分局市场合同科副科长、萧山仲裁中心副主任来红到会听取讲座;萧山区56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计70余人听取了讲座。
  罗思荣教授首先从理论层面深入浅出地介绍了《物权法》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立法原理及其颁布意义;随后应大家要求较为详尽地阐述了《物权法》的主要内容和理解适用问题;突出强调了仲裁在充分发挥《物权法》“定分止争”、“物尽其用”方面的积极作用,充分肯定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在平等保护不同主体财产和保护民众创造财富积极性方面的重要意义。郑金都律师则更多从实务层面以案说法,讲座分为四个部分:即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中所涉主要法律法规、宏观风险、微观风险、仲裁的适用。其中宏观风险部分包括法律法规政策变化、税收和涉嫌商业贿赂等风险。微观风险中包括房地产开发、建设、销售、物业管理等四个环节中常见纠纷及其风险防范。郑金都律师结合自己多年的律师实践,利用案例讲解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名为合资、合作实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房屋联建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招投标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纠纷,工程结算纠纷,建设工程质量纠纷,建设工程工期迟延纠纷,广告纠纷,定金纠纷,商品房预售合同效力纠纷,质量纠纷,房屋面积纠纷,逾期交房纠纷,一房二卖纠纷,房屋包销合同纠纷等具体形式的房地产各类合同纠纷及其风险防范。最后,郑金都律师详细介绍了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共性和差异,仲裁的优势以及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条款、仲裁协议的示范文本,在充分肯定利用仲裁方式解决已有房地产纠纷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同时,结合近年来杭州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特别强调了利用仲裁和重视仲裁救济企业自身利益的现实意义。
  通过两位专家在理论与实务的精彩讲解,与会的房地产企业界人士受到了极大的鼓舞,尤其对利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表达了浓厚的兴趣,有的企业表示:在今后的企业运行过程中要充分利用仲裁这一高效、快捷、公正的法律资源,优化企业风险防范的意识和手段,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顺利的生存、发展和壮大。

(办公室 赵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