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6月3日东南片区仲裁区域仲裁工作第一次会议在厦门召开。东南片区浙、皖、赣、闽四省三十一家仲裁委员会参加了会议。我委陈桓副秘书长、审理一部童纪法副主任参加了会议。
会议邀请了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制协调司黄新华处长、深圳仲裁委员会主任冯百友、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傅金联、李京平参加。黄新华处长传达了卢云华司长在2005年1月全国仲裁工作会议讲话的有关内容和精神。
会议对东南片区开展仲裁协作工作的基本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并原则通过。各仲裁委对2005年仲裁工作发展的目标、任务及措施作了交流。黄新华在会上着重强调了卢云华同志2005年1月20日在全国仲裁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要点。对东南片区的“二次创业”作了鼓励,使东南片区仲裁机构在“二次创业”中有了明确的工作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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