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仲裁动态
 
仲裁动态
 
东南片区仲裁区域合作成员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南昌召开

  2006年5月19日至20日,东南片区仲裁区域合作成员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南昌召开。来自本片区闽、浙、皖、赣四省的30家仲裁机构的51名代表参加了会议。杭州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张海平代表本委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区域仲裁发展工作协调人、合肥仲裁委副主任兼秘书长李嘉乐主持。国务院法制办协调司黄新华处长应邀出席了会议。中共南昌市委副书记、南昌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龚建华亲自到会并作了热情洋溢的欢迎词。
  会上,区域仲裁发展工作协调人李嘉乐、杨钢、周功灿同志和受吴声华委托到会的张海平同志在会上分别传达了全国仲裁发展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和国务院法制办卢云华司长在会上所作的关于区域仲裁发展、仲裁发展机制市场化、仲裁发展潜力和需求的调查研究、开展“严格仲裁操守,严肃仲裁纪律”教育活动、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仲裁法修改研究工作、仲裁法实施情况的检查工作、依法组织公开仲裁活动、开创国际商事仲裁工作新局面等12个重要讲话精神。区域仲裁发展工作协调人张斌生同志传达了卢云华司长在仲裁法修改会议上的有关讲话精神。会议分析了东南片区仲裁发展工作的形势和任务,到会的各仲裁机构负责同志结合本地实际,就如何实现片区和本地仲裁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等问题分别发了言,介绍了经验并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会议结束前,区域仲裁发展工作协调人洪大诚同志作了总结讲话。
  国务院法制办黄新华处长在会上作了《发挥优势,二次创业,努力实现东南片区仲裁工作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讲话。黄新华处长代表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制协调司对东南片区仲裁发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东南片区仲裁发展工作当前需要抓好的几项主要工作提出了重要的指导意见。
  本次会议由南昌仲裁委员会承办。会议确定,东南片区仲裁区域合作成员第三次会议于2007年在杭州举行,由杭州仲裁委员会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