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22日下午,杭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组织全体书记员进行了第二次培训,培训由副秘书长陈桓主持,常务副秘书长刘凤泉参加了培训会议。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杭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案件审理部办案工作流程》和《杭州仲裁委员会办案文书及表格》的操作与执行。培训首先由审理部书记员包立同志宣读近日通过下发的《杭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案件审理部办案工作流程》。然后,审理部主任李再丽同志就该流程具体操作中注意事项进行了讲解,针对流程中需要注意的细节一一进行了提示,对该流程中涉及的相关办案文书及表格如何运用进行了说明,同时,对在审理工作中书记员容易出现错误的事项进行了阐述。最后,常务副秘书长刘凤泉同志对本次培训进行了总结,他指出审理工作是仲裁工作的核心,书记员是仲裁工作的核心和骨干力量,希望全体书记员在运作流程摸索阶段认真总结,注意积累,为今后继续完善打下基础。并希望全体书记员增强责任意识、使命感;强化自身能力建设;进一步培养、激发工作激情;从小事做起,做好服务工作;强化效率意识,提高办案效率;注重形象,加强形象建设;增强团结意识、团队精神。通过本次培训,对书记员办案能力和技巧的提高有很大的帮助。
(办公室 陈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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