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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全国仲裁工作年会在兰州召开

 

  2006年9月4日—8日,2006年全国仲裁工作年会在甘肃省兰州市召开,来自全国180多家仲裁机构的代表会聚一堂,共商仲裁事业“二次创业”发展大计。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沈四宝、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司长卢云华、全国人大法工委备案室主任贾东明、全国人大环资工委法案室主任孙佑海以及甘肃省人大、省政协的领导和兰州市的主要领导出席了会议。会议还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国台办、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等中央国家机关和省级政府法制办公室的领导出席。我委常务副秘书长刘凤泉参加了本次会议。
  国务院法制办卢云华司长作了重要讲话。他说,2006年全国仲裁工作年会是在全党全国正在深入开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全国仲裁界正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仲裁事业的伟大旗帜,在二次创业的征程上高歌猛进的重要历史时刻召开的重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对中国仲裁事业、全国仲裁工作的发展将会产生很好的推动作用。二次创业的目标是:努力把我国仲裁事业为社会主义事业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发挥的积极作用提升为重要作用。全国仲裁界要认清新时期的新任务和新要求,把仲裁工作自觉融入到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去,继续深化仲裁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仲裁事业的发展,努力实现改革和发展的全面进行。
  会议上,部分仲裁机构围绕二次创业的议题向大会提交了材料并作了发言。广州仲裁委员会主任陈忠谦作了“围绕二次创业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实现仲裁持续发展”的报告;上海仲裁委员会主任乔宪志作了“关于仲裁发展机制市场化问题的思考”的报告;青岛仲裁委员会主任袁光辉作了“仲裁发展机制市场化的几点思考和建议”的发言;扬州仲裁委员会主任夏泽民作了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情况汇报的总结;淄博仲裁委员会主任刘强介绍了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今后的工作打算;武汉仲裁委员会主任高顺龄作了关于修改《仲裁法》征求意见工作的报告;厦门仲裁委员会主任张斌生作了《仲裁法》修改研究方案的专业说明。各仲裁片区根据会议专题发言进行了分组讨论,交流区域仲裁机构发展经验,分析问题,提出对策,积极商讨仲裁事业二次创业的新思路。
  会议确定,2007年全国仲裁工作年会在海南省海口市召开。


(办公室陈勇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