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下午我委会同市交警支队在西湖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给该中队负责处理交通事故的一线交警进行了仲裁业务培训。
这次培训由西湖交警的领导主持。我委副秘书长张海平主讲。张副秘书长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为依据,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中引入仲裁制度的法律依据、办案程序、常见问题对策等仲裁理论和实务操作方法。为尽快提高办案交警的业务能力,张副秘书长还通过现场解答的方法,耐心细致地回答了办案交警提出的不少疑难问题,使他们迅速地获得了交通事故仲裁所必备的知识和技能。
市交警支队法规处吴健处长也在培训会上讲话。他着重介绍了他在去年8月份与我委有关领导一起,对武汉、长沙交警支队成功引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仲裁机制的考察情况,肯定了用仲裁方式解决事故损害赔偿争议产生的良好社会效益。并代表支队领导要求参会交警以这次培训为契机,有针对性地加强仲裁业务的学习,尽快提高以仲裁方式处理交通事故赔偿的实务能力。
(办公室 周红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