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仲裁员:
为了扩大仲裁机构的影响力,进一步提高仲裁员在普通社会公众中的知名度,公正、高效地解决消费争议,构建和谐社会。经我委与杭州市工商局、杭州市消费者协会共同协商,决定成立杭州市消费者争议仲裁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名称:拟定为杭州市消费争议仲裁志愿团。志愿者由杭州仲裁委员会、杭州市工商局、杭州市消费者协会发给聘书。
二、 工作内容:每个志愿者一年协助处理1-2个消费争议事项。
三、 志愿者条件: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有志于社会服务、熟悉消费者权益保护及争议处理法律法规的律师和法律专家(律师仲裁员可以带助理参加)。
希望广大仲裁员踊跃报名,积极参加消费争议仲裁志愿团,对处理消费争议事项成绩突出的仲裁员,届时将给予以表彰
报名参加的仲裁员请将报名表填好后请于2006年11月30日前传真或寄回杭州仲裁委(湖墅南路356号6楼)。
联系电话:88387383、88399016;传真:88384235
邮箱:hzac@hz.gov.cn
杭州仲裁委员会
二○○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消费争议仲裁志愿团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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