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审,下列招聘人员进入考试资格审查,现将考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下列人员于2006年12月12日(周二)上午9:00—11:30,到杭州市中策职业学校(杭州市拱墅区卖鱼桥霞湾巷65号)进行考试资格审查,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进行考试资格审查人员请随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上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个人简历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等。
三、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当场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2006年12月17日(周日)上午。
计算机技能测试:2006年12月17日(周日)下午。
考试地点:杭州中策职业学校(详见学校正门指示牌)。
附件:进入考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杭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二OO六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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